释义 |
法律分析:在债权债务纠纷的判决结果中,一般会做出以下要求:确定债务人的还款义务、确定债权人的权利、确认当事人关系以及确定违约金等。在执行判决结果时,需要先申请执行,在法院的监督下进行财产保全、查封、扣押等限制措施,最终通过实际执行来实现债权债务的解决。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七条当事人协议的借款利率低于法定利率的,不得以低于法定利率的协议利率追索借款利息。 第八百一十条对违约金的约定,应当采用定额方式约定,并应当合理。 第八百二十二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加倍支付利息。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一)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履行债务后财产状况严重恶化,可能危及债权人的权益; (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因债务纠纷作出的判决书,应当明确债务人的还款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债权人在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后,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拒不受领债务履行;或者拒绝在受领还款后当场出具收据、收条的,应当承担除债务履行外的逾期利息。 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在执行依据的有效期内,债务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可以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拘留、罚款、没收财产等强制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