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遗赠扶养协议书的特点和效力
释义
    遗赠扶养协议的特点
    1.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一般有限制。遗赠人只能是公民,扶养人可以是公民(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可以是集体所有制组织,而且须具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同时扶养人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2.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
    3.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互相权利,互负义务。扶养人负有对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接受遗赠人遗赠财产的权利;遗赠人享有接受扶养的权利,负有将其遗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
    4.遗赠扶养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不能为口头形式,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有利于协议的履行。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1.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从履行义务的角度看,一方面,扶养人应对遗赠人履行生养死葬的义务;另一方面,遗赠人应当将协议约定的财产遗赠给扶养人。
    2.协议订立后,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以补偿。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3 2: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