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是否能延长试用期 |
释义 | 企业不能延长试用期。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试用期限是由《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说明试用期在6个月以内的符合法律规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则违反了法律规定。按照这一规定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协商约定的试用期满后不得以理由再延长试用期否则即构成违法。企业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不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附加法律以外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否则须付赔偿金。 劳动者在试用期请病假停止工作用人单位能否延长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请病假停止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相互考察期间。劳动者在此期间请病假停止工作影响到考察目的的实现故请假期间可以从试用期中扣除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因请假而减少的试用期时间。风险提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可以延长试用期时间吗 除特殊情况单位不能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只有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期限也必须合法。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视为劳动合同期限。故即使双方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的延长期限也以上述法律规定的上限为限。试用期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它本身就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产物因此试用期过后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单方决定延长试用期的权利只有履行合同的义务。试用期内未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过后单位再以未通过考评为由要求延长试用期行使试用期中的任意解除合同权没有法律依据。单位应当支付转正工资认为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应当进行换岗或者培训。也就是经换岗或培训是必经程序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在三十天内仍应对该员工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试用期期限不是绝对不能延长而是不能单方延长用人单位单方的决定、通知或通过规章制度等形式单方决定延长的应当无效。只有经双方协商一致且期限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的延长试用期才合法。但有时用人单位提出延长试用期员工也未提出异议而是按试用期继续履行合同这也就被视为员工默认了延长其试用期。风险提示:即使员工默认延长也以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为限。约定的试用期内不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试用期经过双方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完全履行自己的义务基于试用期的解除合同权当然也无权行使。因此单位在试用期之后再辞退你的必须按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来办理了而不能是任意行使合同的解除权。 企业能否辞退医疗期试用员工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不能胜任工作等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并不属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企业不能因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对于试用期员工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是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即使员工处于医疗期仍然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风险提示: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在试用期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能否延长试用期风险点在哪? 公司不能延长试用期。否则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一、如果试用期延长整体试用期超出法定试用期的上限明显是违法。例如对于一年期的合同在两个月的试用期基础上又延长了一个月。这种延长因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最长期限即便得到了劳动者的书面认可也是无效的。二、如果试用期延长整体试用期未超出法定试用期的上限是否可以?我们认为也是不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对试用期期满公司再决定延长将被认为是对试用期的再次约定即便延长后的试用期整体期限未超过法定上限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上述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合法变更。因此试用期届满公司以员工表现不合格再试用一段时间这样的规章制度是不合规的如此操作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风险提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如何合法延长试用期? 延长试用期后不得超过法定时间限制。因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长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但用人单位最好一次与员工约定法定范围内最长的试用期期限避免后续因延长试用期而产生纠纷。延长条件和程序可由公司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用人单位可以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员工手册》进行规范。例如明确规定:“试用期内员工如因不胜任工作、出勤率未达标准或公司认为需要延长试用期其他合理原因的用人单位可合理延长试用期劳动者承诺同意上述变更规则。”建议企业让员工签订一份延长试用期的书面文件并清晰注明延长试用期的事由。书面文件须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延长试用期应当在原试用期内开展。最后用人单位若需变更试用期的长短一般也应当在原试用期结束前进行操作。因为一旦原试用期届满用人单位应当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做出评价。用人单位不适宜在试用期届满时将劳动者是否通过试用期考察的结论放置在一个模棱两可的地位。换句话说试用期只有通过或不通过转正或是延长并且只能在试用期结束前明确作出决定。风险提示: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该内容由 张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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