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强制执行过程当中,执行法官一般是先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是否有钱,再决定是否采取冻结措施,如果银行账户根本没有钱或者金额太少,执行法官一般是不会冻结的,冻结的多是金额较大的账户,冻结时需要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出电子冻结裁定书和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 首先,微信钱包里的资金属于个人资产,只有在个人发生欠款,例如: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倒闭;个人欠他人债款,拒不归还,原告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债务人名下的资产,用于抵偿债务。 第二,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通知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让银行冻结债务人银行卡上的足以偿还债务的金额,如果债务人银行卡里没有金额,将会拍卖、变卖债务人相当于所欠债务金额的家产。如此循序渐进。一般来说,法院强制执行时,不会直接就冻结债务人的微信钱包,因为,这不符合流程要求。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