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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0年住院报销比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城镇职工医保
    a、入院时:医生开入院证,收费室缴纳预计总费用30%的预付金,主管病人核实病人身份并在身份复印件上签字,24小时内持病人医保卡,身份证复印件2份,到医保报销处录入医保报账系统;
    b、出院时:办理出院手续,持病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教科盖章)出院证,到医保报销处结算;
    2、城镇居民医保
    a、入院时:凭身份证由医生安排入院,要先缴纳一定的住院押金。
    b、出院时:由医生安排出院,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相关费用的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在医院医保办进行现场结算。
    3、新农合医保
    a、入院时: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的安排,先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入院手续,缴纳住院押金。
    b、出院时:根据医生的安排出院,办理出院手续和费用结算,然后将收据、住院单据、身份证、医保卡到医保办,办理住院报销。
    医保卡能报销的比例
    1、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
    2、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3、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4、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5、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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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7: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