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是否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
释义 | 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一般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尽到了管理义务一般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了,但是学校必须要拿出证明自己已尽责了的证据,否则可能会担责。对于权益受到侵害的学生来说,如果学校并不能提交足够的证据,且学校也不承担责任,则可以选择起诉维权。 二、学生在校受伤学校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学生在校期间受伤的,要根据学校是否尽了职责而定,未尽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学生在八周岁以下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学校在八周岁以上的,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孩子在学校里受伤了该怎么才能赔偿过来 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伤,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受伤,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后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为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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