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执行文书签发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同的地区法院执行文书签发规定是不同的,大部分都是提交院长或者院长委托的副院长签发或提交局长签发或者局长委托的部门负责人签发,由审判长(执行长)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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