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处罚法对听证时间的时间主要分为三类,总结如下: (一)申请时间: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提示:行政许可的听证申请是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 (二)组织时间:无规定 提示: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20日内组织行政许可的听证 (三)告知时间 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相关事项通知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听证时间期限的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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