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民办、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义务学校,应办为公办学校。 2、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符合“六独立”可以继续举办民办,但对使用公办校名和校名简称进行清理后退出。 3、对于不符合“六独立”要求的民办学校,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视情转为公办或终止办学。 一、为什么禁止培训机构? 禁止培训机构的理由如下: 1、增加了学生负担; 2、扰乱了教育环境。 一些培训机构不顾有关规定,为了牟利不择手段,做一些违背教育规律的事情,加大地破坏了教育生态。如,超前超纲学习,用不正当手段抢夺生源,甚至不惜重金挖公办学校老师等等。这些都对国家设立的公办学校造成了严重的干扰。 二、民办非企业有股东吗 民办非企业可以有股东。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各类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科研院所、体育场馆、职业培训中心、福利院、人才交流中心等。根据民办非企业的定义可知,民办非企业也可以有股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