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由检察机关提起,司法解释明确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提起公益诉讼,更加合理、明确地界定了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身份;同时增加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这一新的公益诉讼案件类型,明确规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案件中,需要追究被告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的,检察机关可以一并提起附带诉讼,由同一审判组织一并审理,节约司法资源。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一审判决作出之前,无论是在侦查、起诉还是审判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被害人的申请或者检察机关的提起,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合并审理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二、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 检察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条件如下:1、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