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顺利离婚? |
释义 | 要通过诉讼顺利离婚,需要向法官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具体来说,法官在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往往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有没有和好的可能这几方面来综合分析的。法律明文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了以下情况:1、重婚或者和他人同居;2、家暴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两个人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法官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从刚才所说的情形着手,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向法官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两个人已经没有继续生活的可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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