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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可以要求退三金吗
释义
    如果三金是属于彩礼的,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则离婚三金需要退还,如果结婚后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了,则离婚时三金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是自愿赠与对方,且没有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则离婚时不需要退还。
    一、彩礼三金的离婚怎么分
    一般情况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三金是介于彩礼和婚前小额赠与之间实物化的礼金,且有专属女方使用的属性,给予女方后就转化成了女方的个人物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时当事人可以要求返回彩礼。
    二、男方悔婚要怎么赔偿
    男方悔婚一般不需要赔偿的。因为我国是没有一方悔婚就要赔偿给对方的法律规定,故要求赔偿是需要有事实和法律根据。如果双方只是订婚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彩礼中的大额礼金以及“三金”一般是要退还的;日常交往中的赠与,一般不必返还。
    三、哺乳期家暴离婚彩礼怎么办
    离婚时,彩礼一般不用退还。因为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以结婚为生效要件。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的,赠与条件成立,赠与完成,属于女方受赠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不需要返还。除非具有下面三种法定情况,给付彩礼一方才有权请求返还彩礼:
    第一,双方虽然完成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由于不具有事实婚姻关系,彩礼的赠与没有完成,彩礼属于给付方个人财产,所以其有权请求返还;
    第二,双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给付方同样有权请求返还彩礼;第三,在结婚前给付的彩礼,并且造成了给付方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给付方也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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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5: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