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解除劳动合同 的程序: (1)制作书面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并且送达给劳动者;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等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