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车未让右车先行什么责任 |
释义 | 未让右侧先行大部分情况下全责,也有少数情况不需要全责。一些情况右侧车辆是有优先通过权的,比如在两车交叉直行时,右侧车辆具有优先通过权,或者两车同时向同一车道变更,右侧车辆仍然具有优先通过权。上述两种情况发生交通意外右侧车辆都不需要负事故责任。 按照让右原则,电动车在左侧,应当让行,所以电动车全责。但是考虑机动车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机动车次要责任,电动车主要责任,这个判罚已经算是照顾电动车了。协商只是个人意愿,交警可以不征求双方意见依法判定责任。既然判定电动车次要责任,就必须按照判定来赔偿对方损失的30%。对判定责任不服的,三天内申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机动车,要求判决对方全责,并且提交证据证明交警判定有误,要求法院不采信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但是按照你的叙述,胜诉的机会不大。另外,对方保险公司肯定会派律师参与,这起事故翻案可能性基本没有。保险公司不是慈善机构,不是他的责任绝对不会承担。最后,签字与否,不影响责任认定书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车辆变更车道不得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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