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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由谁制定
释义
    法律分析: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规范由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青海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工作,保障工作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公共信用信息相关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信息提供主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所属的公共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开放、使用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信息提供主体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共信用信息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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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1:4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