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间没有互相赡养的义务,但是有互相抚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抚养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的权利。 一、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如何处理 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请求对方给付抚养费。在父母与子女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请求给付抚养费的权利。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二、一方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办 夫妻一方有遗弃家庭成员,并导致夫妻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另一方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遗弃家庭成员,是指负有抚养、赡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被抚养、赡养、扶养的另一方拒不履行义务。 遗弃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出现的,应该履行义务而不履行,导致被遗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三、放弃赡养权能公证吗 放弃赡养权不能公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