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户口落户并不意味着拥有居住权。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需要通过居住权合同设立。合同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居住权是针对特定自然人的生活用房需求设立的权利,不能挪作他用。居住权一般为长期性、终身性,无偿且不可转让。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户口落户是否有居住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用益物权,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的方式来设立,并不是户口落户就有了居住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居住权有哪些 性质 1、居住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属于物权,是一种他物权。 2、居住权的主体范围限定为特定的自然人。 3、居住权的客体为他人的所有的建筑的全部或一部分,还包括其他附着物。 4、居住权是因居住而对房屋进行使用的权利,也就是为特定的自然人的生活用房的需要而设定的权利。 居住权人只能把所取得的房屋用于生活需要,对房屋的使用只能限于为居住的目的,而不能挪作他用,比如用作商业房等。 5、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期限一般具有为长期性、终身性。 6、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 7、居住权具有不可转让性。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户口落户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居住权。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需要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或遗嘱来设立。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条款。居住权设立后,应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居住权从登记时开始生效。居住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权制度,适用于特定自然人,限定于他人所有的建筑及其附着物。居住权具有时间性、无偿性和不可转让性等特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九条 依法取得的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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