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伤残津贴按照定额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1.定额调整。符合伤残津贴调整条件的工伤职工,按照伤残级别一级至四级每人每月分别对应增加361元、341元、321元、301元。 2.倾斜调整。按照前款标准调整后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级别一级至四级分别低于2471元/月、2334元/月、2197元/月、2060元/月,补齐到对应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享受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按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81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240元的标准调整伤残津贴待遇。调整后的伤残津贴扣除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低于统筹地区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补齐到对应的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