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惩罚医生造成的医疗事故? |
释义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医生过错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处罚包括:警告、限期停业整顿、吊销执业许可证、责令暂停执业活动、追究刑事责任等。同时,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属于医疗意外、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患者一方的过错。 法律分析 对于医生造成医疗事故的情况,应当根据其造成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例如,可以责令医生暂停执业、吊销执照资格等。若医生行为构成犯罪,则需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生过错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对医生怎样处罚,要依据造成的损害而定,行政处罚中暂停执行、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就追究刑事责任。 结语 医疗事故的发生需要医生和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医生造成医疗事故的情况,应当根据其造成的损害程度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责令医生暂停执业、吊销执照资格等。若医生行为构成犯罪,则需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属于医疗意外、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患者一方的过错。医院应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免责,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九条 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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