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雇佣关系是以提供劳务为目的,劳务关系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劳务仅作为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 2、在完成工作时,雇员在一定程度上要听从雇主的支配和指挥,而劳务人与定作人之间则不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劳务人须独立地完成工作任务。 3、雇员在从事雇主分配的任务时通常使用雇主提供的工具或设备,自己并不准备工具设施。而劳务人由于是独立完成定作人交办的事务,所以一般都使用自己的工具设备。 4、雇佣关系是定期支付报酬,劳务关系则多为按劳动成果结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