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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办继承怎么办
释义
    房子办理继承的方式是:首先要将继承房屋进行公证;办理完房产继承公证后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关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不动产登记簿的产权登记人。同时也可以直接携带房屋继承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产权转移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房屋权属证书;
    4、转移登记的证明材料,如房屋买卖合同等;
    5、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6、规定的其它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否合一
    我国现在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已经合一,并且也有个新的名字,叫不动产登记证。“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等8种证书。
    今后,人们买房后不用再办理沿用多年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只需要办理一张不动产权证即可。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
    按规定,从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效开始,新的不动产权证就会生效。对于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国土部也作出了解释。“不动产登记机构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后,才能停止使用原有的各类不动产登记簿、权属证书和登记证明样式。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启用后,以前依法制作并记载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卡和归户卡、房屋登记簿等簿册继续有效。”国土部称,不动产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各地不得强制要求当事人更换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不得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这表明,在接下来不动产权证亮相之后,人们手中原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仍然有效,只有发生房产交易,原先的两证才会“合一”,而只要一直不交易,原先的两证就一直有效。
    三、房产证可以更改名字吗
    房产证可以更改名字。房产证是房屋产权归属的证明,房产证登记内容中包括所有权人一项。生活中需要变更房屋所有权的情形非常多,例如房屋出售、房屋赠与、继承所得的房产、夫妻更名、增名,甚至原所有权人更改姓名等原因都会导致所有权人变更。此时需要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因为申请更改名字的原因不同,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也相应由区别。举个例子,因为继承取得房屋时,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洗衣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在更名完成前,都可以申请撤回变更登记的申请。但是撤回变更登记应当由全部的申请人共同办理,时间节点是变更登记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前。同时,因为不同的原因变更,房管部门收取的税费会有差异,原登记的所有人和新登记的所有人可以提前到房管部门去了解具体的税费政策,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经济的办理途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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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