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检察院免于起诉,必须通知到单位吗 |
释义 | 醉驾检察院不起诉需通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及其单位。同时,如被不起诉人在押,应立即释放。 法律分析 结论:是的。解析:醉驾检察院不起诉不可以不通知单位。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及其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期间经审查后,通常会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拓展延伸 醉驾检察院免于起诉,单位是否应当被通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醉驾案件被检察院决定免于起诉时,是否需要通知相关单位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如果醉驾行为发生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或与单位职务相关,通常应当将该决定通知到单位。这是为了保障单位的管理权益,使其能够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管理措施。然而,如果醉驾行为与单位无关或发生在工作时间外,通知单位可能并非必要。因此,在具体情况下,应当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管理规定,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通知单位。建议相关当事人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取具体指导。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对于醉驾案件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具体是否需要通知单位,取决于醉驾行为是否与单位有关或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建议当事人在具体情况下咨询专业法律机构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指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