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材料:1、同意变更监护人的协议。2、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3、有些地区要当地计生办证明。二、流程。1、到接收方的户籍地派出所问他们能不能接收,有些地区(大多是准拆迁区)除了婚迁、生育之外是不接收任何原因的户口的。如果他们同意接收,就开个同意接收证明,2、凭接收证明到迁出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这个好办去了十分钟就完事,迁出基本上没人管。3、凭迁出证明和接收证明到接收方的户籍地派出所办入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