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欠条在会计帐上怎么处理 |
释义 | 借贷记账法 (一)借贷记账法的概念借贷记账法是指以“借”、“贷”为记账符号的一种复式记账法。 (二)借贷记账法的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分别作为账户的左方和右方。 至于“借”表示增加还是“贷”表示增加,则取决于账户的性质及结构。 税收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 税收会计“借贷记账法”,以税务机关为会计实体,以税收资金活动为记账主体,采用“借”、“贷”为记账符号,运用复式记账原理,反映税收资金的运动变化情况。其会计科目划分为资金来源和资金占用两大类。它的所有账户分为“借方”和“贷方”,左“借”右“贷”,“借方”记录资金占用的增加和资金来源的减少,“贷方”记录资金占用的减少和资金来源的增加。它的记账规则是,对每项税收业务,都必须按照相等的金额同时记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账户的贷方,或一个账户的借方(或贷方)和几个账户的贷方(或借方),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一、偷税漏税的行为都有哪些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4)用罚款、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冲减销售收入;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 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二、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贷方登记 (一)债权债务是单位与单位、单位与个人之间相互占用资金的一种资金形式,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必须加强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清理结算。 (二)债权债务的发生必须根据业务的实际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凭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 (三)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论任何情况均不得授理与本单位无关的债权债务。 (四)各项往来款项到达合同期限,取得合法报销凭证时,应及时进行清理结算,防止不合理的的占用和坏账的发生。如出差借款,应在返回五日内结清,并做到一借一清。 (五)各种往来款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立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做到清楚、明了。月末,填报“悬记账清单”随会计报表上报。需要跨年度结转的悬记账,应由集团公司批准确认后,方可结转下年。 (六)实行债权债务清理结算责任制,债权债务的清理结算由分管的结算会计负责,有关人员协助清理。 (七)加强对债权债务的催办工作,对不按规定进行往来结算的单位或个人应积极做好工作,必要时报经有关领导处理。 结算账户对借方进行合法登记,确保责任账户明确,保证借款的去向明确,还款渠道正规,并且能够得到法律保护。明确债务结算账户,按时打入规定款项,不仅是为了还款保护债权人利益,也是对债务人信誉的考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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