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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释义
    《农村土地承包法》要求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包括双方信息、土地详情、流转期限、用途、权利义务、价格、补偿费归属和违约责任等条款。流转期限超过五年的需进行登记,否则无法对抗善意第三方。为规范土地流转、保护当事人权益,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在流转期限超过五年时进行登记。
    法律分析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为更好地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合理流转,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同时,为有效管理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
    拓展延伸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的法律要求与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备案是依据我国土地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合法性和权益保护而设立的一项法律要求。根据法律程序,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达成后,合同当事人应向当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递交备案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将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并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一旦备案通过,合同方可生效。备案的目的在于监管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维护各方的权益,并为后续的土地管理提供依据。
    结语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了土地经营权流转需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列出了合同应包括的条款。同时,根据第四十一条规定,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可以申请登记。为了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流转,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进行备案。该备案制度旨在监管土地流转行为,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各方的权益,并为后续土地管理提供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四十四条 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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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1:3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