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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务合同是否需要在劳动局备案?
释义
    劳务合同不一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而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强制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劳动合同的特征包括:主体具有特定性、内容统一对应、客体为劳动行为、具有诺成有偿双务特征,并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法律分析
    一、劳务合同会去劳动局备案吗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通常意义上是指雇佣合同,受到《民法典》的约束。所以,劳务合同不一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
    二、劳动合同要去劳动局备案吗?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法律没有强制个人的劳动合同必须去劳动部门备案,即使不备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对于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结语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在备案方面存在差异。劳务合同不一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而劳动合同在现行法律中也没有规定必须去劳动局备案。个人的劳动合同即使不备案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但集体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合同的特征包括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特征以及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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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7: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