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怎么判? |
释义 |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证罪】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在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税凭证的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的犯罪主体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 2、本罪的客观表现 构成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客观上行为人必须是在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如果不是在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不能构成本罪。 3、本罪的构成标准 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是一种结果犯,除要求行为人在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的行为,还要求这种行为造成了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否则,不能构成本罪。 4、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405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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