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如何申请伤残鉴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 (1)被评定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如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向人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