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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业企业与供水供电单位建立什么合同关系
释义
    物业公司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委托合同,没有委托关系则物业公司不用代收水电气费。根据规定,物业公司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费用时,不得向业主收取额外费用。
    法律分析
    物业企业与供水供电单位建立委托合同关系。没有水电气公司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无义务为其代收水电气费。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该内容由 黄海玲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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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4: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