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机动车登记事项更正办事指南 |
释义 | 一、办理条件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登记事项错误,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应办理更正。 (二)在被盗抢期间车身颜色被改变的,应按变更登记流程办理变更登记。 二、办理资料 (一)行驶证;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号牌; (四)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登记审核岗→业务领导岗→牌证管理岗→档案管理岗 四、办理时间 一个工作日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空港工业园长白山路6号 七、相关政策规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四十七条:机动车所有人发现登记内容有错误的,应当及时要求车辆管理所更正。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予以确认。确属登记错误的,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更正相关内容,换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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