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是否属于要式合同? |
释义 | 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转让财产的合同,可以在财产权转移前撤销。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撤销规定。若赠与的财产需要登记或其他手续,应按法律规定办理。 法律分析 赠与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拓展延伸 赠与合同的法律要求和规定 赠与合同是指出让人无偿将财产权益赠与他人的一种合同形式。根据法律要求和规定,赠与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自愿性:赠与应基于自愿,不存在强迫或欺诈等不正当手段;2.无偿性: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即赠与人不得要求对方提供任何报酬;3.财产权益:赠与的对象必须是具有财产性质的权益;4.形式要求:赠与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定形式,但如果涉及不动产等特定财产,可能需要符合相关法律的书面形式要求。此外,赠与合同的效力还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因此,在进行赠与合同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结语 赠与合同是一种无偿将财产权益转让给他人的合同形式。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需要满足自愿性、无偿性、财产权益和形式要求等条件。赠与人在财产权益转让前有权撤销赠与,但公证赠与合同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赠与的财产如需办理登记或其他手续,应按法律规定办理。在进行赠与合同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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