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协议不公证有法律效力嘛? |
释义 | 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证与效力无关(除非当事人在协议中约定生效条件为公证)。但是未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则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能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撤销,没有任意撤销权。赠与协议不公证符合下列要求是有法律效力的: 1、赠与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内容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与公序良俗的,表述完整与清楚,协议即有法律效力。 3、法定其他有效条件 4、公证不是协议生效的必须条件,可以不公证。但公证的协议承载公证法律效力,一般是推翻不了。 一、赠与人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应当符合下列法定条件: 1、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是发生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而不是成立之前。如果自身的经济状况本已十分不好,仍向他人表示赠与意思,实际上其赠与的意思表示多无诚意,赠与合同也无履行基础。 2、是经济状况显著恶化,致使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使个人的家庭生活发生困难,不能维持自己的正常生计,不能履行扶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方式订立,不论赠与的目的性质如何,赠与人可以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 二、赠与协议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2、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3、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没有公证过的赠与协议也是生效的,只要内容是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公证只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争执。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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