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返彩礼,如果男女双方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的返还彩礼的条件,男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的就要返还。 一、婚姻无效如何请求返还彩礼 婚姻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方式可以双方协商退还也可以选择诉讼退还,婚姻无效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法定的彩礼返还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纠纷诉讼主体是谁? 彩礼纠纷的诉讼主体一般是订立婚约的男女双方。法律规定,若双方领取了结婚证,但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男方要求女方在离婚后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予以支持。如果双方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女方不愿意将彩礼退还给男方的,那么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应当支持。 三、需要返还彩礼吗 返还彩礼有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以离婚为前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离婚为前提,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