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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争议如何处理
释义
    离婚时,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的处理方式:彩礼可返还,但有些情况不予返还,金额由法官综合判决;嫁妆不返还,因为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和嫁妆的处理方式有:
    一、彩礼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对于彩礼返还的金额,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由承办法官根据案件中男、女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及家庭情况等综合因素酌情判决。
    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不予返还彩礼: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二、嫁妆
    嫁妆不返还,因为嫁妆应认定为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归女方个人所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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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2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