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客逾期未付租金,房东能否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租客逾期未付租金,房东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提醒租客履行义务,并要求租客按期支付租金。如果租客仍然不履行义务,房东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但需要考虑以下法律规定: 1. 合同约定。租赁合同中应当有关于逾期未付租金的约定,包括罚息、解除合同等条款。 2. 法定情形。按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且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请求赔偿损失。因此,房东可以要求租客承担逾期违约金或其他损失。 3. 法院判决。如果房东与租客在协商解决问题时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租客确实存在逾期未付租金的事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未经对方同意,不得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合同没有意义,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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