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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继承案件的诉讼状写作指南
释义
    本案为原告柏某与被告倪某、姜某之间的继承纠纷。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共同继承,并要求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所有。原告指出被告占有全部遗产并拒绝分割,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案涉及房屋产权和现金等总价约110万元的遗产。原告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原告:柏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被告:倪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被告:姜某,女,汉族,年月日出生
    地址: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原告和两被告共同继承被继承人XXX遗产(总价约110万元)。
    二、请求判决被继承人XXX遗产的三分之一归原告继承所有。(包括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6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9产权,其他遗产价值7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被继承人XXX于1964年12月4日出生,于2008年1月19日因病死亡。原告是被继承人的母亲(原告丈夫XXX于2004年12月8日死亡)。被告倪某是被继承人的妻子,姜某是被继承人的女儿。
    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遗产为:XX路235弄14号305-306室房屋1/2产权,XX路680弄28号702室房屋1/3产权,现金以及其他遗产共约20万元。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全部由被告倪某占有,原告曾多次和被告协商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事项,但是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和原告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谢谢!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结语
    尊敬的区人民法院:
    原告柏某、被告倪某、姜某分别向贵院提起诉讼,就被继承人XXX的遗产继承问题请求判决。原告要求共同继承遗产及归属三分之一份额,被告拒绝分割遗产,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特向法院起诉,请求维护原告的权益。请贵院审慎处理此案。
    此致
    具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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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0: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