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目前,虽然在普通执行程序中劳动者工资优先受偿权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但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救济的权利和途径。2、劳动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被执行人企业破产,一但进入破产程序,普通执行程序将中止执行,在破产程序中,劳动者工资将依《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最终劳动者工资依然是可以享有优先受偿权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八十九条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其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可以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被执行人破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或者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并送达各债权人和被执行人。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分配方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第二十六条 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或被执行人。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依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将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予以提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