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送人的子女是否仍然享有义务赡养? |
释义 | 被收养子女与生父母的法律义务解除,父母无需抚养,被收养子女无需赡养。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而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支付赡养费。 法律分析 没有。子女被他人收养后,虽然和生父母仍有血缘上的联系,但是他们之间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已经完全解除。父母对送他人收养的子女不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样被收养的子女对生父母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拓展延伸 被送人的子女是否可以豁免赡养义务?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被送人的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可以豁免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被送人的子女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原因无力承担赡养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赡养义务。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的规定,如果被送人的子女与被赡养人之间存在虐待、遗弃等严重行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赡养义务。然而,豁免赡养义务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决,具体情况将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估。因此,被送人的子女是否可以豁免赡养义务将取决于具体的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 结语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被送养的子女在特定情况下可能豁免赡养义务。根据《婚姻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被送养的子女无力承担赡养义务或与被赡养人存在严重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赡养义务。然而,具体是否能豁免赡养义务需要法院审查和判决,并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评估。因此,被送养的子女是否能豁免赡养义务将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三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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