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刑事判决不服的,被害人不可以上诉,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法律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此,被害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去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