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 可以随时辞职 ,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 未签订合同 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 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客观: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支付工资的日期一旦确定后,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工资的,则按拖欠工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