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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宣城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释义
    一、宣城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受理条件有哪些
    家庭困难,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本市办理居住证1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住所、有固定工作,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缴纳且超过1年以上非青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不能超过低保标准的1.5倍。(农业户口人均收入每月低于470元,城市户口人均收入每月低于580元)的可以在所在村(居)申请。
    二、宣城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依据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第二条:民政部负责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具体工作。
    三、宣城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流程
    1、受理:核实乡镇转报的材料
    2、办结:对符合要求的,完成审核后,核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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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0: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