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书亲属可以看吗 |
释义 | 起诉意见书能不能给家属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一般是不给家属看的。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全部案卷材料、证据,以及辩护律师提出的意见,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一、逮捕通知书下来后流程是怎样的 逮捕通知书下来后的流程,具体如下: 1、公安机关进行逮捕; 2、送看守所羁押; 3、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4、进行讯问; 5、进行审查。 逮捕的形式要件,具体如下: 1、有权机关决定。为了防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自由,对享有逮捕审批决定权的机关,法律必须作严格的限制。一般要求是应当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司法性质,而且能对侦查机关形成制约的机关或人员审批决定; 2、须有合法逮捕证件。即实施逮捕必须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逮捕文件。在我国,公安机关需要逮捕人犯的时候必须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提请逮捕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经批准后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书,再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并执行逮捕。各级人民检察院对自侦案件认为有必要逮捕人犯时应当作出决定逮捕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有必要逮捕人犯时,应当作出逮捕人犯决定书,分别交给同级公安机关,由县以上公安机关签发逮捕证,并执行逮捕。在逮捕证上应当记明被逮捕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逮捕的理由或罪名,应押送的处所,签发的日期,并由签发人签名或盖章。 二、在我们国家中公安局抓了人,怎么批捕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可见,公安机关需要逮捕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批逮捕,并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和案卷材料、证据。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当写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民族、住址、简历、所犯罪行和主要证据,认定的罪名、逮捕的法律依据。 三、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法律上没有这样的强制规定。一般批捕只是刑事案件程序中一个强制措施,批捕不等于之后法院肯定会判决嫌疑人或被告人有罪,批捕后判决无罪的,当然也存在。当然一般情况下,检察院批捕的嫌疑人或被告人会判决多重的刑罚还要看犯罪的具体情节来分析,如果情节轻微,判决缓刑或是判决服刑几个月是有可能的,情节恶劣,判决死刑是最重的情况。 四、批捕后的程序是: 1、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4、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5、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6、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7、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五、批捕后检察院可以办理取保: 1、逮捕后随时可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可;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条件为有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审查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证据不足的,不得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发现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可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第二百八十五条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