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转让房地产权证要交纳哪些税费
释义
    转让房地产权证交纳的税费有:
    1.营业税:5.5%按评估价计(卖方)。
    2.交易费:1%的成交价(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3.契税:3%的成交价[未交纳的由买方付(含单位购房)]。
    4.个人所得税:有利润的按评估价的2%计[属企事业单位或卖价(指评估价)低于原购买价的免收]。
    5.土地增值税:按评估价的0.7%计(该房地产居住超五年的免交,居住未满五年的个人要交纳,单位免交)。
    6.测绘费:50m2以下112元,100m2以下160元,200m2以下208元,200m2以上每增加100m2收48元(买方)。
    7.办证工本费:每证3元。
    8.补交地价:1990年至1992年6月为94元/m2,1989年12月之前为142元/m2—800元/m2(大概)。
    9.土地管理费:8元/m2(补交地价者免交)。
    10.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费100元,房产登记费70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1 1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