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交警大队机构设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内设8个队(所、中心、股)。即:综合中队、交通违法处罚中心、车辆管理分所、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法制宣传股;下设7个基层中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为预防和制止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可以在一定的区域和时间,限制人员、车辆的通行或者停留,必要时可以实行交通管制。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可以采取相应的交通管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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