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乡居民大病支付报销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1、大病保险针对的是在一个保障期间内,被保人患大病住院治疗产生了高额的医疗费,并且居民医保报销以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还是很高的情况。因此大病保险必须达到一定的费用标准才可以报销; 2、大病保险不仅可以报销参保当地的治疗费用,也可以报销外地住院医疗费用;大病赔偿等同于二次报销,可是大病付款通常会有一个起付线,换句话说如果报保险人达到起付线后,被保险人才可以申请大病费用报销,拥有大病赔偿的福利政策; 3、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 大病 医疗保险报销 流程: 第一步,参保人员携带 身份证 、 医保卡 、 医疗费 清单到当地定点医院 医保 科填写相关表格进行初审; 第二步,定点医院将初审合格的参保居民信息报各 城镇医疗保险 经办机构审核; 第三步,最终审核合格的参保居民由各城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织发放大病医保报销款 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首位,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的协同互补作用,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形成合力。大病保好芦险保障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及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社会互助共济的意识和作用,形成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强化当年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测算、稳妥起步,规范运作,保障资金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鼓励地方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大病保险承办准入、退出和监管制度,完善支付制度,引导合理诊疗,建立散手大病保险长期稳健运行的长效机制。 综上所述,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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