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全措施的优先次序是什么 |
释义 | 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优先次序为隔离、设置薄弱环节、个人防护、避难及救援 一、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针 1、在本工程中,项目部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达到既定的安全目标:2.1本工程中杜绝火灾的发生;2.2本工程中杜绝死亡及重伤事故;2.3本工程中轻伤事故率控制在1‰以下。2、安全目标的控制2.1安全控制的主要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方法,通过法规、技术、组织等手段,规范劳动者行为,控制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施工环境条件,消除和减少不安全因素,使人、物、环境构成的施工生产体系达到最佳安全状态,最终实现安全目标。2.2安全生产控制的基本原则(1)管理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2)安全第一的原则;(3)预防为主的原则;(4)动态控制的原则;(5)全面控制的原则;(6)现场安全为重点的原则。 二、施工安全许可证怎么办理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10)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12)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简述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由立案、审判机构作出裁定,一般应当移送执行机构实施。 第三条仲裁过程中,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通过仲裁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或者裁定驳回申请的,应当将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并通知仲裁机构。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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