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不可抗力条款 |
释义 | 不可抗力条款可以约定,但是约定时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一、合同履行中的免责事由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免责事由如下: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债权人过错。 3.其他法定免责事由。主要有两类:第一,对于标的物的自然损耗,债务人可免责。第二类是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对扩大的损失部分免责。 二、什么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以免除 民法典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即可援用的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是指即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1、不可抗力。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条款,其所规定的免责事由即约定免责事由。对此,民法典未作一般性规定(仅规定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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