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档案保存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如下:一、会计凭证1、原始凭证:15年2、记账凭证:15年3、汇总凭证:15年二、会计账簿1、总分类账:15年2、明细分类账:15年3、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4、其他日记账:15年5、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5年6、辅助账簿:15年三、财务报告1、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2、年度财务报告:永久四:其他1、会计移交清册:15年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4、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5、银行对账单:5年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以外,应当保存10年。 公司注销公告时间是多久 1、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 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3、 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注销后多久查不到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信息不在网上披露,但公司无论注销与否,其相关的企业信息会一直保存在工商局。但是公司一旦注销,工商行政管理局就会将该公司的资料存档,若去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询,工作人员只能告诉您,该公司已经注销,不会提供详细信息。同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网页里也查不到该公司的信息。该公司的信息,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存档了,已经存档的信息不再在网页上披露。所以直接查是查不到的,但是可以在工商局的备案里面查还是可以查到的。 公司撤销后多久注销 公司被撤销之后,应当根据清算情况确定多久注销。公司因依法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成立清算组,然后对公司的资产和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相关延伸】问: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答: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公司注销公告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注销公告的时间有什么要求可以参照下列规定。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分公司设立多久后可以注销 新成立的公司没有时间限制注销,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就可以办理注销程序:(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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