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被起诉人是否有权提起相反的诉讼?
释义
    一般来说,如果被别人起诉的话,可以这样进行反起诉:首先被告人要向法院提交发诉状及其副本、写清楚反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最后就就等待法院审查后是否受理。受理了之后那么双方都具备相应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被告提出反诉必须符合民诉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反诉的其他条件:(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6)提起的期限。
    被起诉人可以申请反过来的诉讼吗?
    被告是可以反起诉的。 被告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在本诉中提起反诉,成为反诉原告。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被告是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对原告进行反诉的。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有牵连的诉讼请求。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诉讼地位互换而已,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诉讼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起诉需要的材料:1、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2、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3、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等。如果受托了是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和律师事务所的公函1份。如果委托了非律师作为代理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如异地被起诉,怎样驳回法院的诉讼?
    被异地起诉驳回的方式为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是对方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自己的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八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您好!侵权案件超过三年的诉讼时间,能否申请结案?
    侵权一直持续诉讼时效为三年,侵权行为停止之日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异地被起诉的,如何驳回法院的诉讼
    被异地起诉驳回的方式为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是对方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请求法院将案件移送到自己的所在地法院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出具是否同意的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八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在申请的商标能否转让
    正在申请的商标是无法办理转让的。商标局只承认得到了核准注册的商标,如果还在申请中,是无法申请办理的。当然双方私下可以进行商标的转让,但是这种转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别人可以随意的使用,所以最好的方法还是把商标注册好后,按照正规流程来转让商标。商标转让一定要公证?真相:不是解析:(一)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提供的资料有怀疑的话,那么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二)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再补充做。(三)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了。注册商标转让形式有哪几种?注册商标转让形式有以下几种: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该内容由 程振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2:4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