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同居关系终止时,共同生产生活同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可以作为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该债务视为共同生产生活同居期间形成的共同债务的,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是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如果是赌债之类的债,就不需要一起还了。离婚债务分割后,如果想摆脱对方的债务,可以先与债权人联系,取得债权人的谅解,变更债务承诺。避免债务分割,对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共同债务分割的约定,起诉你偿还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